她綠燈行遭闖紅燈撞 卻輸官司得賠169萬 - 汽車

Table of Contents

※ 引述《meles (海闊天空)》之銘言:

: 09:44:35~09:44:36
: 被告所駕駛之白色車輛往有紅綠燈號誌之十字路口方向行駛,此時紅綠燈號誌為
: 綠燈,被告車輛位在路口停止線前。

: 09:44:37末
: 被告車頭與被害人機車右側發生碰撞,碰撞地點在網狀區與斑馬線間。

其實看這兩個時間點就好

09:44:36的時候還是綠燈

09:44:37的時候就撞到了

這件事情代表什麼?

1.突然看到綠燈變黃燈
2.大腦反應時間
3.腳踩下剎車
4.車子煞停

代表這位法官認為一個汽車駕駛應該要能在不到1秒的時間完成1到4的動作

需要超過1秒才能完成上述動作的人都不該開車.....

嗯,本版能上路的可能剩不到0.01%吧



其實這種交通事故多的是,在沒死人的情況100%都是闖紅燈的錯

有死人就不一樣了,人死為大,道義上就是要賠

但法律上沒有道義賠錢的條款,往往都安你個應注意而未注意了事

--

All Comments

Sandy avatarSandy2017-05-07
所以是道義法律?
Robert avatarRobert2017-05-10
文組誤國不是喊假的
Quanna avatarQuanna2017-05-14
廢物文組治國,嘴上正義
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-05-15
因為廢物理組都選不上啊;民眾....太陽能代替核電。理組
候選人:不可能啦..... 民眾:選票逞罰
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-05-17
法律規定 不然你去修法
Jake avatarJake2017-05-20
應注意 『能』注意 未注意
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-05-24
1 秒煞停根本不可能
Jake avatarJake2017-05-28
一秒看到紅燈採煞車不難吧,正常人都做得到,能否煞停住就
得看車速了,不過如果採了剎車可能只是受傷而不會死人
Hedda avatarHedda2017-06-02
未何不是應守法而未守法
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-06-04
怎麼沒去譴責闖紅燈的人,反而是譴責來不及停車的人呢
George avatarGeorge2017-06-07
法官應該是Quiksilver 秒進秒出
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-06-09
理選不上光嘴巴臉皮被文組碾壓,人民智商不夠就一拍即合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-06-11
是的喔~0秒煞停才符合 法官標準~衰小遇到自殺炸彈
Freda avatarFreda2017-06-16
同意! 現在辦案都不科學了嗎?
Hedda avatarHedda2017-06-19
開始傾向富士康的事件?
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-06-23
可教化,死者為大,鬼島真是唯一無視法條的法治島嶼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-06-25
文組幹你娘
Lauren avatarLauren2017-06-26
就是法官腦
Ida avatarIda2017-06-27
希望上訴後其他法官好好在判決書裡痛斥這愚蠢的判決
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-07-01
人屎為大,死了就沒有責任?
David avatarDavid2017-07-04
生命都付出了叫沒責任?
Ursula avatarUrsula2017-07-09
命沒了怪別人?自己愛自殺!
Megan avatarMegan2017-07-13
法官被罵真的不意外